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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4: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徐州
江苏金名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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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相关:商标注册商标交易,商标续展、宽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异议,商标复议,商标答辩,申请驰名商标;
知识产权:外观专利、实用专利、发明专利,版权申请,域名注册,域名代购,域名交易;
工商相关:公司、个体户执照代办会计代账、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登报挂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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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顾问:为公司提供品牌知识产权一条龙策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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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名标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和徐州金名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JMB.NET),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一体化品牌策划综合解决方案。专业从事企业品牌信息化建设:商标注册交易、专利版权、知识产权服务、执照代办、会计代账、域名注册投资和交易等企业品牌策划等一条龙服务。

品质成就品牌,品牌源于实力。公司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积累资源,以前所未有的信息风暴席卷全国。拥有全新的服务理念,服务社会。金名标是一家快速成长、锐意进取的年轻知识产权公司。公司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创新、专业、求实、诚信、和谐为经营理念。为了企业的品牌之路做好做坚实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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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9792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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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印象珠江综合楼1-507号   (印象珠江西南角拐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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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1-11 16: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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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什么是商标,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简单的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组合构成。


  比如“茅台”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到1999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百万件。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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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1: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浅谈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如何注册商标 什么叫备用商标



文章导读:商业品牌视觉感知固然极为重要,无论是大或小商业还是服务业,然而好的品牌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制作的标志图案和名字就是商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却忽视了所谓的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所获准注册的。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商标注册是为了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也就为争得市场做了充分准备。


    商标,企业迈向全国市场甚至国际市场的名片!如果企业产品拥有一个相对而言极具美感并且好听的名字(商标),那么对于企业品牌形象的建设及市场销售推广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1995年10月25日,新加坡郭氏兄弟粮油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郭氏公司)向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投诉,诉称福建省东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在食用油脂商品上使用了“金花鱼文字及图形”商标,与其1991年11月在食用油脂商品上已注册的“金龙鱼文字及图形”商标近似,要求福州市工商局查处。根据其投诉,福州市工商局在东海公司内查获了带有“金花鱼文字及图形”商标标识的食用调和油490箱,同时予以就地封存,并在福州市台江农贸市场永和食杂店(东海公司称是寄存点)的仓库内查获并封存62箱带有“金花鱼文字及图形”商标标识的食用调和油。东海不服,后经一审判决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至此,福州市工商局处理的这起案件,在行政复议与诉讼中以郭氏兄弟全胜而告终。


    通常来说,商业品牌视觉感知固然极为重要,无论是大或小商业还是服务业,然而好的品牌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制作的标志图案和名字就是商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却忽视了所谓的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所获准注册的。



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1.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商标注册是为了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也就为争得市场做了充分准备。

2.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

3.产品容易进入大商场或超市销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

4.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商标获得有效注册后,就能长期稳定占领市场,扩大销售量,保持良好信誉,成为著名商标,进而成为驰名商标。如不及时注册,被人抢先注册,结果虽用了大量资金作广告,也毫无经济效益,反而是帮别人忙,给别人作宣传,为别人创了牌子。

5.避免费心想好、精心设计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因为我国对同一商标注册申请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申请在后者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该商标,而且连再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

6.避免无意侵权,支付巨额赔偿费,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赔偿金额由被侵权人自己说了算。

7.可以为以后申请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打下基础

8.便于企业对外产品、形象的推广,让消费者或者受众群众更容易记住和辨识产品。



怎么才能注册商标?


    当前在国内注册商标只有两种途径: 一是直接到北京的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二是委托经国家商标局备案有代理资质的商标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理。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有些基层工商部门也帮助一些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手续,但基层工商部门并无此项职能,所以实际上只是转手给一些有合作关系的代理公司办理注册手续,这往往造成时间耽搁,增加费用。


    找代理公司注册商标有如下好处: 一是省钱。如果专程到北京注册商标,差旅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比起商标注册代理费往往要高得多。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商标方面的知识,在商标查询环节可能花几千元都注不成一个商标,商标注册申请表填写后还有不少环节,一旦出错,可能导致驳回等更大损失。 二是省时。如果没有商标委托了代理公司后,从查询、填报直到公告、注册、领证等都是代理公司的事了,可节省不少时间。 三是省心。商标申请看起来简单,但涉及的专业知识也很多。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能够提供更专业、更安全的商标代理服务。



商标小常识:什么叫备用商标?


备用商标也称贮藏商标,是指同时或分别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几个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马上使用,而是先贮存起来,一旦需要时再使用。注册备用商标,从商标战略角度,主要有三种考虑:一是某商品虽然没投产,但一旦投产时,即可及时使用,而不会影响产品销 售;二是为了保证名牌商标信誉,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商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可使用备用的商标(所谓副标)暂时代替;三是万一砸了牌子,可以及时换上备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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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0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金名标浅谈注册商标之“商标转让”及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转让后注册商标的主体变更,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变更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仍是原注册人。


  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转让注册商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三、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四、转让人用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转让正在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转让人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将商标转让给第三者。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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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1: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金名标浅谈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盲区”


    商标“查询盲区”,简单的说就是“查询空白期”,这是因为商标在申请提交后,国家商标局会对商标进行一个初步的形式审查,基本的一些要素确定以后,商标局就会下发一份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且商标局要进行分类---》扫描---》录入等一些列程序才会登录到商标数据库,我们才能在国家商标局网站数据库中查询到这个商标。


    但是,由于每天商标局都要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上万件商标申请,这些数据在录入数据库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就出现了一个申请递交了,在数据库中还查不出来的盲区,一般为5个月左右,俗称“黑暗期”,所以说,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任何一个代理组织包括商标局也不能保证100%成功注册下来。


    如想降低黑暗期(盲区)的风险就要避开一些通俗的、热门的词汇,比如,奥运会期间递交的“鸟巢”“水立方多达二百多件,这就是商标查询的黑暗期造成的,彼此都查询不到对方信息。


    所以即便此时在国家商标网查询到你的商标没有在先近似的,也没办法保证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申请但还没有登录上去。虽然如此,商标查询仍是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商标注册有风险,但只要在先仔细查询,经过分析,排除风险,还是可以顺利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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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2: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浅谈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的审查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的审查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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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如何让企业标志深入人心



文章导读:一个好的标志会在企业的同种行业中起到一个代表性的作用,在消费者心中也会有一个很好的标志意识,通常意义上来说好的标志就是企业的一个品牌。一个成功的企业标志,在企业成功的发展过程中,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变成企业的品牌。

    企业品牌标志是与消费者近距离接触,并且是消费者最先认识企业的一张“名片”,一个好的标志可以说是企业产品概念上的浓缩,这是一个集企业与消费者认知的重要图标,一般意义上来讲,标志是一个企业成长的价值和方向的重要体现,同时消费者也会与企业的形象和产品以及各方面有关企业的信息联系起来。一个好的标志会在企业的同种行业中起到一个代表性的作用,在消费者心中也会有一个很好的标志意识,通常意义上来说好的标志就是企业的一个品牌。一个成功的企业标志,在企业成功的发展过程中,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变成企业的品牌。


第一.赋予商标更多的期望值

    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产品产生了更多的价值,使得更多的消费者认识到企业的产品,给企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这一个成功的过程就代表了品牌产生,标志成功的发展是为了企业的品牌


第二.在将标志作为一个品牌理念设计

    一开始标志只是为了区分企业与消费者,之后就是成为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消费的一个重要认识,最后就会形成消费者通过标志来购买企业的产品。香奈儿的双C标志就是很多奢侈品消费者消费的一个重要方向标。


第三.标志与企业的文化一起成长

    一个会走进消费者心中的企业标志一定是和企业文化和企业的经营理念一起成长的,同时一个公司有竞争力的经营战略也会带动企业标志的发展。此外,建议企业员工在工作的时候融入到企业的品牌理念之中,管理层要有一个品牌经营管理的意识。


    让标志发展成为企业的一个品牌,这是需要一定的发展过程的,但是一旦标志变成了一个品牌的时候,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多无形的资产。企业的标识,更加有利于企业形象在网络上的快速传播。因为网络营销企业令企业避开大企业传统营销模式的打压,而且网络营销投资不大,可以节约中小企业在广告宣传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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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不得自己商标注册



    为什么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自己商标注册呢,中国金名标专家为您解惑:“本商品”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类别中的商品。

  
    1.“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就是指某一行业通用的或公众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人们通 常把他简称“通用名称”。商品和服务的通用名称可以是学名、如自行车、也可以是行业或公众约定俗成的称谓或简称,如单车、脚踏车。如“红酒”、“白酒”、“酸梅汁”、“杏仁露”、“中 秋月饼”等是人们普遍用于称呼某一类商品的名称,即称为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再如“火锅”、  “串串香”是成都人对某类餐馆的约定俗成的称谓。再如在农药类商品上申报“666”、“敌 敌 畏”、“乐果”等商标,此类名称均为农药的通用名称。这些名称均为行业通用或公众约定俗成的称谓,是行业共用的,故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为某一企业独家专用。


    2.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图形、是指商品本身或服务行业的通用图形或形状。如宾馆标准间的内部结构图就属于行业的通用图形。又如生日蛋糕、月饼的形状,啤酒瓶的形状等均 为商品本身通用的图形或形状。既然是通用图形或形状就不能为一家企业所用。如某公司在分类表第25 大类的鞋类商品上申请注册“鞋图形”商标,该商标是一个用虚线勾画的运动鞋 的图形,因为属于鞋类商品的通用图形,故被国家商标局驳回。该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 会申请“驳回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认为,用虚线勾画的运动鞋图形与本商品的通用图 形无本质区别,以鞋图形作商标用在鞋类商品上消费者无法将该商标与其他同类商品的通用 图形相区别,故予以驳回,不予初步审定。因此,商品本身通用的图形或形状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3.商品的通用型号,通常用来表示这类商品或其尺寸、功能、规格以及性能、原料等特点,因而同样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机床上的型号“GW6163”(其中C 表示车床类,W 表示具有万能的功能,61 表示普遍车床,63 表示床身上的最大工件车削直径630 毫米 ),再 如电池型号“CR2430”(其中C 为锂—二氧化锰,R 表示圆柱形,2430 表示电池直径与高度)。 以上型号是他们各自商品中的通用型号,行业内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均有权使用,不能由某一 家企业把它作为商标注册而独家占有,对其他企业就不公平。既然为通用型号,大家都可使用,那么它也就不具备作为注册商标所必须的本质特征——区别性,因而也就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释义》)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法讲的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果申请商标不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而是与其他具有显著特征 的要素组合,则可以给予整体注册。如“咖啡”是咖啡类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但如果是“雀巢咖啡”就可以整体注册,因为“雀巢”二字具有区别性及显著性。这种整体 注册前面第67 题“商标注册申请放弃部分专用权”中讲到,整体注册中对通用名称、图形、 型号必须放弃专用权,即“咖啡”二字注册人不得主张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 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合乎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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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2: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浅谈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的审查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的审查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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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怎么能保证商标注册成功?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在查询过程中,会受商标局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客观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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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申请普通商标需提交哪些资料?



第一:个人(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章或签名)

    2.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一份(执照负责人要与申请人名义一致)(盖章或签名)

    3.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第二:个体工商户以字号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第三:公司名称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正、副本均可)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注:申请商标针对经营范围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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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3 19: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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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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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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