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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周士峰家住邳州炮车街道办事处范庄村.2003年因村欠我款项.起诉并查封村里红星桥以西至窑炮公路地段原周士章和郭西见看管的树木.后因村无钱偿还.村委会通过公开召标的方式将该段树木的责权利一次性抵偿给了我,同时法院也下了裁定书.保留原有看管人的看管权利.原合同约定:看管人员必须昼夜有人.确保树木的成活率.不得随意砍伐.如果不认真看管造成损失可随时撒换看管人员,并加倍赔偿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树木过密怕影响生长,在2006年元月13号.我和被告郭希见签定协议进行间伐并在村委会协调下按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更确定我和被告双方的合同关系(从村委会将该段树木公开拍卖到双方达成协进行间伐及利益分配原村支书巩洪新鉴证了整个过程并出庭作证同时出示了当时公开拍卖的会议记录)..在随后的合同履行中.被告郭希见不仅没有尽到看管义务.还多次偷伐树木.至使我的树木缺失22棵.有证人.证明.报案后.公安机关以合同纠纷不给处理.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无耐才提起诉讼想通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撤销被告的看权。在诉讼期间被告还不收手又多次私自砍伐树木共计34棵,价值两万多元以低价八千元和两千元不等分别卖给本村张瑞平和邻村陆华增,被告当庭承认并说是村支书范强叫伐的。但没有证据证明。在原审庭审中被告出示了范庄村委会与郭西银2006年3月签的看管合同,二审被告又出示了2006年3月签的郭西银郭西见签的看管合同(在原合同书上补加了郭希见的名字,有明显补添笔迹,郭希见和郭希银是胞兄弟)但在合同中都说了该段树木己抵偿给了原告周士峰,村委会在明知树木责权利转给我后,为何还要与他人及被告签合同呢?更可笑的是郭西银因多次上访,威胁村委会必须把我承包地段的土地和树木其中的312米卖给他,否则继续上访,无耐村委会就顺着郭西银意愿又签了份合同,但没收取一分钱,原村委主任李继忠当庭证明。村委会这种不负责任行为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在本案裁决书未作认何判定。作为法院本是百姓讲理的他地方,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通过法律维权是如此艰辛从2004年3月申请立案到今夭己近3年…一路走来我忘不了邳州法院官湖法庭庭长范昊辉的百般刁难不给立案.李振法官给的阴阳判决故意造成程序上的混乱.以及徐州中级法院曹健法官的随意更改开庭时间让我一行人白跑一百多公里路程.发回重审后,案子落到邳州法院法官董可伟手里.更让我始料未及,一次两次开庭纯粹是在消耗我的时间和精力,所有的证据在裁定书中均不涉及也不采纳。几年时间未解决认何问题,却对我的有效合同乱加指责,故意制造我和被告之间的矛盾。这是董可伟最歹毒的地方!最终还是裁定拨回我的诉求。我的合法权益由谁来保护!公平正义在那里……法官这些行为我多次反应到邳州法院监察。监察人员的冷莫、包庇、纵容让我很失望,更是无良法官胆大妄为的根源。从立案到现在.让我看清了无良法官一张张都在伪装的面孔,拿着人民给的奉禄,却不能秉公为人民办事,法律在他们手中是那样苍白无力。
他们 披着正义的外衣,手持法律宝剑正在乱杀无辜……法律的尊严己被他们一点点的浸蚀……唯有的自信让我还能看到正义的曙光。我在努力!我要坚特!法律虽在身边维权之路依然艰辛!我的案子现在又上诉至中院,祈望公平正义早日到来…
周士峰
13337943611
2017年.元月4号[/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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