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邳州市纪委 邳州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受理违反作风建设“十二条禁令”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自即日起,市纪委监委集中受理涉及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徐州市纪委监委“十二条禁令”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1、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游戏装备道具、虚拟货币、支付凭证和烟酒、名贵特产类资源等财物; 2、 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3、 违规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4、 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5、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7、 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8、 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9、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10、任何时间酒后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11、在节假日值班或节假日工作期间饮酒;12、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防疫秩序。
受理方式
举报专线:0516-86288720、0516-86620585 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请通过原有信访举报渠道进行举报。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依法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共邳州市纪委 邳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