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068|回复: 4

侵占集体房屋占为己有要法办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4-8-21 2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邳州市运河街道新三河社区原村书记南霸天宋端银家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房屋非法敛财,带领家族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违法超红线违建楼房目前政府只是拆除一小部分,既然违法敛财违建楼房该不该拆除??恳请邳州市纪委政府有关部门秉公执法依法拆除彭河桥南霸天家族侵占集体土地违规建设楼房。加大力度打击保护伞!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3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9-16 19: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4-9-16 19: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经常看到这个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24-9-16 23: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邳州某影,后爹汤某民,亲妈王某铃一家人诈骗彩礼为生女孩跟妈姓,如有遇到他们的请大家小心提防,需要照片证据的可以联系我。现在居住在出租房宝龙附近的某沙村大家擦亮眼睛这种社会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11-9 09: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