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125|回复: 47

邳州农商行互相勾结坑害担保人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4-10-12 1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邳州农商行2016年以流动资金的名义贷款给大通公司300万元,当时大通公司抵押土地及房产价值千万元,已经足够抵押,但是又来哄骗我做担保人。合同约定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后无人监管,致借款被挪作它用,后来大通公司没有还款,担保人多次要求信用社处置大通公司的房产,信用社不作为无故拖了2年多,导致贷款收不回,利息也涨到170多万元。当初信用社人员与大通公司法人相互勾结,哄骗我给他们担保,他们私底下肯定有猫腻,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担保人重大损失。希望有关部门严查信用社违规放贷人员的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3 16: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信用社当时前后评估悬除过大,贷款的时候评估近千万,破产的时候评估400万,不够的部分叫担保人替还,信用社的张军领导你扪心自问,看看你们到底有没有违规放贷的行为,不要把坑害担保人当成你们信用社的专利,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到邳州信用社进行严查,说不定还能查到老虎和苍蝇,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4-10-13 05: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当年信用社明确提出要求老师担保,坑了多少人,害了多少家庭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4-10-15 07: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连云港
红尘炼心006 发表于 2024-10-13 09:23
信用社贷款发放以后就不管了,借款人有钱的时候不去催收,等几年后再去起诉,利息翻的比本金都高,坑害担保人。

你想想人家公司贷款有抵押,你担保什么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只能这么说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4-10-14 15: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感同身受,我们8个人给陈鹏担保了25万,当时主任是陈鹏的姨夫,陈鹏得到贷款以后利息一次没有还过,信用社也没有催收,直到6年以后,信用社直接起诉了,本金25万元,利息47万元,具体起诉过程我们担保人没有一个知情,这6年来也没有一个人收到催收信息,都以为这个钱早还过了。可怜这些担保人全部被老赖,银行卡冻结。谁知道巡视组号码,我们去反应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7 10: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农商行已经涉嫌违规放贷,徐州银监会已经受理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4-10-13 09: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信用社贷款发放以后就不管了,借款人有钱的时候不去催收,等几年后再去起诉,利息翻的比本金都高,坑害担保人。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2 17: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10-14 07: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船底不漏针,漏针船里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10-14 08: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那个单位的领导哪个不是盆满钵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10-14 0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深受邳州农村信用社伤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请纪委领导能对信用社彻底的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8: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省联社的第四巡视组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10-14 22: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5 17: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我给担保了我就要做到担保的责任,可是贷款明文规定是公司经营用的,可是贷款人在信用社的指示下签了一个假的购蒜合同,就把这300万元一次性转走还账了,请问信用社有没有监管的责任,何况大通公司的流水根本不具备贷款300万元的资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10-15 19: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