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邳州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飙车、“炸街”及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控、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全面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现将部分 非法改装案例 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姓 名】:杨某程 【查获时间】:2024年8月1日20时许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二
【姓 名】:陈某宇 【查获时间】:2024年8月1日21时许 【违法行为】: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三
【姓 名】:李某 【查获时间】:2024年8月3日20时许 【违法内容】: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案例四
【姓 名】:张某哲 【查获时间】:2024年8月5日18时许 【违法内容】: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将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牢记以下这几点▼
01骑车要够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02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03骑行守交规
骑行电动车须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按道行驶。千万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行、与机动车“硬碰硬”。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事故
04不非法改装车辆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加装蓄电池、伞架、车篷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05不“飙车炸街”
在道路上随意飙车、曲线行驶、“翘头”行驶、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他人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
接下来 邳州公安将持续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严查严处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 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平安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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