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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公司还值得信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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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
农民工作为一家之主为了这个家庭能够过得更好,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外面打拼,为了一份工资不高的收入忍辱负重,这其中包含了多少的心酸和无奈?而尽管这样还有一些不法的商家拖欠着农民工的工资,实在令人发指。

我是本次案件的当事人,我姓彭,来自湖南省。我这次想要报案的就是一件有关"不法商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事情是这样的:

(以上为深圳市腾信股份建设有限公司)


自2019年9月起,分包单位深圳市腾信股份建设有限公司在珠海市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先后以做ALC安装墙板项目与我方签订劳务合同协议。付款的方式是以月进度来,每月20号前统计报量,29号前付款,付款的比例是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95%的余额。余额的5%质保金在中建二局付给甲方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但分包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又后续让我们做了"风管加固开洞"、"混泥土墙面开洞"、"杂工"等等一系列工程,在此期间我们一再强调付款方式,农民工的工程款要落实到位的事情,却总是只能得到一个口头的承诺。


2020年3月的时候,我们多次找到分包单位要一个合理的方案,却总是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向有关部门来寻求帮助,向后找了珠海市横琴口岸中建二局项目部、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司法所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也多次下达了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命令,但是没想到即便这样,分包单位依旧不肯出面解决问题,反而将压力转向我们。

2020年5月28日,我方得到了中建二局工程项目部强烈的要求,替分包单位代付了三月份的农民工工资43人,金额:260800元。而且在中建二局项目部的调解和协商下,分包单位依然没有诚心调解的态度,后续10月21号我方找中建二局工程项目部门领导要求代付农民工工资,相关部门下午打款给了分包单位,金额:50万元,然而经过一再折腾协商,分包单位最终只给予我方,金额:251990元。

2020年11月27日,中建二局项目部通过协商好的承诺再次打款给分包单位,金额:290万元。但是分包单位以走程序为由,故意拖欠着工资,直到拖到了第十天,经过我方一再追问才开始发放工资。但也不肯一次性付清,而是以12月7日打了三个人金额:90000元;12月8日打了五个人金额:41000元;12月9号打了两个人金额:46000元。这样故意拖欠的行为,是什么作风?且即便如此,此事件也依然未得到妥善解决。

2020年5月30日,项目工程已经全部结束,我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的金额经过计算应该是5302302.44元,分包单位已支付的金额是3346095元,分包单位还尚欠我方金额为2061369元。这其中还包含的工人工伤一次性补助金额90662.00元以及公司额外做杂工补助金额14500元。




综上所述,分包单位至今还在拖欠我们的工程款,这个工程在进行当中可以说是苦难重重。工地开工的时间是2020年2月29日,还处于疫情的高峰期间,大家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出来工作,经过隔离和各种身体检查才能够顺利开工。但是该公司却还要拖欠工人的工资,实在是让人觉得心寒。我方也多次祈求分包单位支付一些农民工工资还给孩子交学费报名,也寻求了很多相关部门的帮助,却还是得不到解决。我们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出来工作,很多工人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只能跟学习交谈说学费交晚一点,可是这一拖就是两个月。现在以及有一些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不肯去学习,这已经给孩子造成了心理阴影。

试问作为父母却连自己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是何等的心痛呢?现在拿到的微薄工资,还有人没有付清学费的工人,除此之外,还有些家里生病的老人需要钱,还有工人睡在宿舍等钱回家的和有工人病倒在宿舍,甚至有个别后续检查出来得了绝症的。这些情况我都一一反映过,却迟迟都得不到解决,最后甚至是见都不肯见我们。这些惨痛的后果为什么要我们这些无辜的农民工来承担呢?扪心自问,这是我们的错吗?这个公司已经不再值得我们所有人信任。


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多次寻求帮助皆未果,所以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得到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我们只希望有关单位能够追究单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并赔偿我们在此期间的损失。我们辛辛苦苦的工作,却连自己应该拿到的工资工程款都拿不到,合理吗?这些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我们恳求这件事能够得到严格的处理,让这一年里辛苦的工人们能够回家开开心心的过一个年。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的签了字,相关部门都是在现场的,可以证明。但是至今却还在赖账,不仅如此却还说过我们倒欠他们二十几万,这次经过上次发布曝光之后协商解决的,我们也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以前搞过一次结算,也是在二局领导的见证下,现两百多万变成了一百多万,不该承受的也接受了,我方也严格按要求执行了,全部是在二局领导的见证下搞清结算,依然不给予说话,结清我们还剩余应付欠余的金额,这到底还有没有公理了?我们只希望这件事能够尽早得到解决,不要再寒了那么多农民工的心了。






我方工人代表:彭海龙 刘建松 邹雄利
分包单位法人代表:马腾龙
分包单位;委托人:王旭免
分包单位财务负责人:吴楷焕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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