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邳州岔河镇政府苏C205TL撞伤老人 肇事逃离现场 后恐吓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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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9 2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可以想象一下,村干部都是啥样的人把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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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18: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
关注123 发表于 2017-03-29 20:46
肯定是想钱的要是事实直接让交警处理就好了   还要发贴吗

你听你说的多简单,现在当点官的谁不知道,连走道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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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1 10: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各位网友,大家不要在这里争吵了,我们分析还原一下好不好,(1)如果小汽车和电动车相碰,双方车辆上都有碰撞的痕迹,也就是损坏,是否交警勘验过。(2)如果没有接触碰撞,是否何姓老人即驾驶电动车的人为了躲避小汽车而摔伤,这样小汽车驾驶员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的。(3)既然报警处理了,可根据交警认定到法院诉讼。
         
                邳州杂谈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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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17-4-6 1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让交警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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