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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会“卖身葬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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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7 1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古代为什么会“卖身葬父”?自己挖坑埋了不就行了?



原创:小霍、勇敢小霍



在古装剧和历史故事中,“卖身葬父” 的情节屡见不鲜。都已经穷到这个份上了,怎么不变通一下,挖个坑就地掩埋,为什么非要卖身换钱办丧事呢?
首先古代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让人们不敢随意处置亲人的身后事。儒家“孝道” 文化将丧葬视为 “孝” 的终极体现,《孝经丧亲章》明确指出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这种观念在社会层面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东汉时期就设有 “举孝廉” 制度,将丧葬礼仪的执行情况作为选拔官员的重要标准。法律层面,唐律规定 “诸居父母丧,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徙三年”,对不遵丧礼者施以重刑。在南宋《庆元条法事类》中,甚至出现了 “卖身葬亲者,官府可免其徭役” 的特殊规定,这种看似矛盾的法律条文,恰恰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丧葬礼仪的极端重视。
另外古代的土地私有制度,更是加剧了丧葬困境。从商鞅变法确立“废井田,开阡陌” 起,土地私有制逐渐成为主流。根据唐代敦煌户籍残卷显示,当地农户平均占有土地仅 20 - 30 亩,且多为耕地,根本无法用作墓地。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大量因 “盗葬” 引发的诉讼案例,擅自埋葬在他人土地上,轻者需支付高额赔偿,重者甚至会被判处徒刑。而购买墓地的价格更是惊人,据《宛署杂记》记载,明代宛平县一块普通墓地的价格约为 30 - 50 两白银,相当于一个县衙小吏 4 - 6 年的俸禄。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不得不通过卖身换取买地或租赁墓地的费用。
再说最现实的经济问题。根据汉代居延汉简的记载,普通家庭购买一副松木棺椁需花费约500 钱,这相当于一个成年男丁在边塞屯田一年的收入。而《盐铁论》中提到,完整的丧葬仪式还需准备寿衣、祭品、雇佣丧葬队伍等,总花费可达 2000 - 3000 钱,相当于当时一户五口之家 3 - 5 年的口粮开支。儒家经典《周礼》将丧葬礼仪分为复、敛、殡、葬、祭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严格规范,如 “敛” 时需按逝者身份等级使用不同材质的寿衣,“葬” 时要请堪舆师择选 “龙脉吉地”。对那些连温饱都难以维持的赤贫家庭而言,短时间内筹措如此巨额的费用,几乎只有将自己或家人卖身为奴这一条出路。
更深层的生存层面上,古代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空白。从秦汉到明清,平均每两年就会发生一次较大规模的自然灾害。
一旦家中主要劳动力去世,整个家庭不仅失去经济来源,还可能因无力缴纳赋税被官府处罚。卖身虽然失去自由,但在一些契约中会明确规定“主家需赡养其直系亲属”,这对濒临绝境的家庭来说,或许是唯一能延续生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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