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1552|回复: 23

为人民服务的园林,怎么成了违建???

  [复制链接]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3-11-30 2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在开发区林子村有一片不大的园林,它曾在1999年国际老人年,向中共邳州市委老干部局捐赐1999棵银杏树,当年的三月十二日,时任邳州市委书记佟明泰等四套班子领导,接受了这次捐赠,并与捐赠人李晓龙一起,将这批树种植在邳州市桃花岛公园,多家国家级媒体给予了宣传。
       2021年3月5日,李晓龙把生长了25年的大银杏树,再次捐赠出720棵,送给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王杰的家乡金乡县。金乡县人民用这些树共建设29处王杰纪念林、王杰纪念大道。
       除了以上捐赠,多年来,李晓龙还把银杏树捐给了王杰部队等多家部队和学校。
       一九九七年,这个园林创建的时候,邳州还没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然而,11月29日,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纸文书将这个为邳州人民和江苏人民做出突出贡献的园林,定为违建。不给补偿就要强拆。
       请问这合情吗?请问这合理吗?请问这合法吗?
       希望个别领导的行为,不要让党失望!不要让人民失望!不要让好人失望!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2 反对反对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12-12 06: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既然是违建。只能拆除。没有补偿。接下来做任何事情都没有意义。不能太偏激。免得触犯法律。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回复 支持 1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12-3 20: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当初还不是为了巴结当官的?
回复 支持 1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6: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我已联系中央纪委党风政风有关部门,谁敢与党和人民作对,非法强拆就立即举报谁!
回复 支持 4 反对 8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12-1 22: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情况属实,做了很多善事
回复 支持 3 反对 7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 13: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27年前,我受红旗乡及林子村邀请,到林子村创办村办企业,当时说是合资,我把投资款交给林子村委,他们用我的钱,帮我拉好了院墙和几间简易房。然后他们说没有钱投资,又把土地承包给了我,我才明白自己被欺骗了。
        二十多年来,我把这个园办成了公益爱心园林。1999年3月12日,捐赠给中央邳州市委老干部局1999棵银杏树,时任邳州市委书记佟明泰等四套班子,接受了我的捐赠,并和我一起将这批树,种植在“桃花岛公园”。2021年我将720棵生长了27年的大银杏树,捐给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王杰的家乡山东省金乡县。金乡人民用这些树建成了29处“王杰纪念林”。
         11月29日,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我下个通知,说上面建筑属于违建。
        我不明白一个为邳州人民和江苏人民做出突出贡献的园林,怎幺一下子就变成了违建???再说建设是林子村民委员会的行为。我一直是一名被欺骗的受害者。
        请求戴圩街道及林子村委员赔偿我的投资款及利息等等费用。
回复 支持 2 反对 8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 06: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25年前,没有邳州市经济开发区,也没有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凭什么认定25年前的建筑为违建呢???
回复 支持 3 反对 7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 19: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回复 支持 1 反对 4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12-1 1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在这里喊冤没有用,请律师吧
回复 支持 2 反对 2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 02: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赔偿天经地义,强坼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2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12-14 0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支持合法拆迁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3-12-1 0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03: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感谢5000多位父老乡亲关注邳州论坛,关注正义事件。
回复 支持 0 反对 2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3-12-8 07: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3-12-9 07: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
同样建筑的李场,董坝,人家拆除,全部赔付补偿款!有图,有证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3-12-9 23: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3-12-9 23: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0516-86238929/0516-86006008 侵权投诉入口 广告热线:15351650066 互联网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84643696@qq.com
版权所有:邳州九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09074357号-20 苏B2-20140211号 法律顾问: 朱仕宝(13905222752)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