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省时间,不少市民会在一些小超市选购商品,也会到凉皮、米线、麻辣烫这些小吃店就餐。为规范小超市、小餐饮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他们严把进货关、索票索证并建立台账,做到规范经营。
日前,市场监督管理局运河分局工作人员正在向宏大集美广场的小吃店发放《致全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同时检查食品经营索证索票与进货登记、餐具消毒等情况,结果发现,一些小吃店并未建立台账。
在一家盖浇饭店,市场监督管理局运河分局执法人员宋中亚对未建立台账的经营者发出警告:“如果不建立进货台账,一旦米面油出问题,不能追溯。《食品安全法》中对未建立台账的最高处罚5万元。”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选择有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材,并及时索要票据,粘贴进进货登记台账中。
但是在福州路与珠江路的小吃店,不仅店面、后厨卫生良好,台账也记录很细致,这源于示范店的带动。两年来,麻辣烫店经营者魏娟始终坚持从业人员晨检、餐具消毒、废弃物处理登记,还建立详细的购销台账,细致的账目成为其他店学习的样本。
魏娟说:“每天做登记的确有些麻烦,但是我觉得应该细致一点。我们有台账,有购物凭证,这样的话,消费者出现问题,是我的责任还是供货方的责任一目了然,做食品行业一定要保障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无论是小吃店的食材还是小超市的饮料、食品都不得销售“三无”产品。经过检查,小超市经营者都等够做到自我巡查,所有货物坚持“先进先出”原则,以防过期。
小超市经营者王耀表示:“我们天天自己排查,一旦发现有老日期的都会停止销售。”酒水饮料超市经营者高杰则认为:“我们做生意要诚信经营,对得起良心,保证质量,不卖‘三无’产品,对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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