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
遮阳伞就成为了很多人必不可少的遮阳工具。
在徐州街头,
很多电动车上也加装上了遮阳伞,
这些电动车活像一个个电动“蘑菇”一般,
在街头来回窜动,
看着很是危险。
近日有消息称邳州电动车装遮阳伞一律拆除
(点击观看视频)
真相是怎么样的呢?
快点看过来~
邳州交警部门回应
针对网传内容,邳州交警部门回应时表示,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危险性普遍存在,而且是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为此,邳州市公安局曾在5月中旬发布了一个通告,要求6月1日前,有在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车主自行拆除。从6月2日起,对在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雨篷)的行为,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视频中的事情确实是邳州,6月2日当地交警部门依法在街面上对没有如期拆除遮阳伞的车主进行20元处罚,并责令其自行拆除。对于当场主动拆除的市民,交警部门不予以处罚。
网友怎么看
记者注意到,邳州交警部门的这一举措引发网友极大关注。多数网友对此都表示认同并支持,认为这种方式不仅是对路面行人负责,也是对安装遮阳伞车主负责。也有网友则表示,除了交警部门之外,其他职能部门也应参与进来,对生产、安装的源头进行有效的管理。有些网友提出,夏季骑车防晒有多种方法,这种是最不安全的。
我市情况
此前,我市针对这种夏季里常见的电动车安装遮阳伞行为,市区各交警大队也进行过多次整治。但并没有类似限期让车主拆除的规定。市交警部门称,会加大这方面的宣传、整治力度。
为什么说加装遮阳伞很危险呢?
看看接下来这几个事例,
小伙伴们就明白了!
真实案例触目惊心
1
2017年1月,浙江省磐安县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连人带电动车摔在了人行道上,地上一大摊鲜血。原来,摔倒过程中,小伙加装在电动车上的遮阳伞钢管螺丝戳进了他的脖子,引发大出血!
2
2016年7月18日上午10时许,广东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就发生过一起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摔车惨祸,一名骑电动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3
2016年4月份,在修水县溪口镇大石口路段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对向来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令人想不到的是,由于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孙某私自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肠子冒出,现场十分惨烈!
外地如何管理
根据《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不得安装棚架、边斗等附加装置,否则将给予20元罚款。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擅自安装遮阳伞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一旦查到将对遮阳伞进行拆除收缴,还要对加装遮阳伞的车主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它的危害性你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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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遮阳伞面积比较大,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剧烈的摆动,容易发生侧翻,必然引起交通事故。
2、私装了遮阳伞,车体面积也就扩大了,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的发生率,所以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3、驾驶员视角受到限制,扩大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问题,同时会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很大的干扰。
4、影响了两轮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员快速避险。
5、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员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自己的伤亡率。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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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两轮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拆除违法装置。
私自改装电动车不仅不符合相关规定,
而且阻碍行车视线,
容易引发意外事故,
所以提醒咱们电动车驾驶员,
防晒虽重要,
但行车安全可一定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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