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法律为何不判决离?
一对再婚夫妻,结婚二年(无生育),夫44岁小商贩,妻39岁医师,经人介绍于2019年6月相识。两人刚见面第三天就发生性关系,后女怀孕不得已登记结婚,婚后发生夫不顾家,没有房子(一套房)判归前妻(挂7岁女儿名下随母亲生活,一子23岁随父亲生活,后外出做生意),女方原有一子判归前夫生活。再婚后二人住后妻单位集体宿舍,每月交500元伙食费(还得催要)引起妻不满。妻因怀孕拒绝同居性生活,夫不听劝告,强硬发生性交导致流产,关年女怀孕同样流产。之后夫失信,将归前妻生活女儿带回,交给后妻要求后妻视为亲生,引起吵架多次,于是夫在参加后妻娘家喜宴时二次硬将女儿带上参加,引起吵架。2020年4月夫在农村老家建三上三下楼房,有一次夫带妻和女儿到老家收拾建好的新房时,夫在新房收拾,妻与女儿在才房准备做饭,此时夫的父亲(71岁)过来先语言调戏儿媳,说:如果答应他,他将所有财产归她,接着搬儿媳头要亲嘴,儿媳反抗,但老公公不顾,接着拖儿媳向内屋去,边拖边解儿媳裤带,由于儿媳极力反抗,老公公未得手。妻起诉要求离婚,但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说感情未破裂,有和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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