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谁谁 发表于 2019-11-16 19:13

中国公民苏丹承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遭遇跨国劳务工资...

    本来出国务工是很多农 民 工子弟都很期望的“好活”,可是谁请曾想到出国劳务也有拖 欠农 民 工工 资的企业,而且还是大品牌的单位。
    2014年,我们通 过朋友介绍承接分包了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 售租赁有限公 司(简称广州中车公司)苏丹喀土穆州城际铁路火车站站房工程。为了便于在当地结算,我们使用了在苏丹本地注册成 立的苏丹台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并在国内招 聘了劳务人员前往苏丹参与建筑施工。鉴于工程属于分包,所以合同由广州中车公司、台帆公司、苏丹的NoВLЕS Group(苏丹本土发包方)三方共同签订。合同约定广州中车公司承接苏丹NoВLЕS Group城际铁路工程后,将火车站站房工程分包给台帆公司,工程由NoВLЕS Group公司负责验收合格后,在广州中车公 司同意后,由NoВLЕS Group公司代付结算款。
    工程开始后,台帆公 司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部分站房的施工。转眼来到2015年5月份,代付 款人NoВLЕS Group公 司以结算量超过合同量单为理由停止向台帆公 司结算工程款。鉴于此,当月台帆公 司向广州中车公 司和NoВLЕS Group公 司同步发了电子询单。将问题的原因说明清楚。第一,在施工过程中,总包方的实际工程量时远远大于合同中所标明的工程量预估的,这也相应的降低了预付 款的额度,进而造成分包方台帆公 司从施工开始就面 临着资金紧张的问题;第二,业主在施工开始后又提出加深基础开挖深度、增加基坑回填砾石土并夯实、增加原土外运并换填红土等新的要求。这些施工工艺的修改更加使得实际工程量大大高于工程概算;第三,施工过程基于业主的要求,台帆公 司还额外承接了合同外的工作内容,如基础预埋购 买材料并制 作安装、站房地面预留水电管道等。
    经过三个月的协商,鉴于以上三 条发生的情况,合同三方共同协商修改报价,对于额外增加的施工项目重新确定了结算单价,并且约定按照实际工作量据实增加清算。相关的公 司负责人都签字确认后,台帆公 司重新开始施工。可是复工后合同甲方和承包人都不积极履行新的协议条款,因而工程持续到同年底,工 人因得不到劳务工 资拒绝继续施工,台帆公司被 迫停工。2016年八月,在广州中车公 司以及苏丹NoВLЕS Group均未进行工程款项结算的前提下,广州中车公 司以台帆公司停工影响整体施工进度为名,致函台帆公司,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并更换了施工队伍。台帆公司被 迫无奈撤出了该城际铁路项目。从此二者之间就该段劳务工 资结算问题拉开了长达三年的拉锯战。经过多次反复核对工量,多次对工程产生的附加成本进行三方确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该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广州中车公 司对于台帆公 司的未结算项目合计金额为395770.65美元。
    事情发生以后,台帆公司相关责任人多次前往广州与广州中车公 司相关责任人进行协商催讨相关剩余未结算的劳务工 资部分款项。然而对方均已各种理由推脱,现在台帆公 司已经面 临经营困境。
    如今过去已经三四年时间了,台帆公司经营困难,广州中车公司却根本不管不顾我们公 司的死活,也全然不顾我们工 人一年多的辛苦付出,跟我们打起了消耗战。承认我们干的活,可就是不给钱,拖着我们。这样的公司实在太可恶了!希望有关单位部门或者有良 知的社 会媒体能够帮助我们想想办法,如何讨回我们的辛苦钱!

               中国改革报关于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 售租赁有限公司与台帆公 司劳务纠纷问题的调 查函
    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 售租赁有限公司:
    兹有台帆公司就该司与你公司关于苏丹喀土穆州城际铁路火车站站房工程分包协议中相关的跨国劳务结算部分投诉到我报社<<经济瞭望>>栏目组,现就相关部分问题向你公司函询如下:
    1.确认台帆公司与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 售租赁有限公司苏丹喀土穆州城际铁路火车站站房工程分包事实;
    2.台帆公司提交的工程量单及报价调整方案签 名确认是否属你公司商业行为?
    3.台帆公司核算的未付 款项数额及付 款内容你公司是否认可?
    中国改革报经济瞭望栏目组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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