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
发表于 2019-11-14 08:55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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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5 11:37
顶。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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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19:53
天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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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1 14:28
1.4万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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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7 21:26
2019-11-27
售楼处
发表于 2019-11-27 21:27
暖贴
售楼处
发表于 2019-12-1 17:38
2019-12-01
快捷广告
发表于 2019-12-8 17:30
我于2019年6月骑电动车在经过运河石榴府楼盘附近被肇事人苏波突然开车门撞出去十几米远。苏波把车停在邳州市井岗山道路中间,开车门时完全不看后面有没有人,如果是没有驾照的人没有这个常识我还少点委屈。把我撞出去十几米远,当时头血流如注,昏迷几个小时,然后呕吐,天旋地转的晕,整件衣服全都是血,检查结果身上好几处骨折、脑出血,皮肤大面积挫伤、淤青。
肇事人苏波在运河石榴府楼盘任职,也任性!把我撞伤后说他买保险就是替他赔偿的,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受伤住院治疗两个月后仍感觉头晕睡眠不好,两胳臂发麻像触电一样,医院开证明要我到大医院继续治疗。后到徐州二院治疗,医院也给开了证明是摔伤导致头晕、胳臂发麻,需是休息。
我们拿着医院证明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要我提供营业执照,拿去营业执照后又要银行流水,给了银行流水还要什么呢?大家都知道店里营业每天都会收到现金、微信和支付宝付款,然后用于日常开支,你们光要银行流水是何道理?
我们给人保公司提供我店里营业执照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后,人保公司理赔人居然说我受伤轻(我想问你怎样才算重?)只赔两个月误工费,而这两个月还是人均最低标准,真是晴天霹雳。我是开店做广告业务有20多年,积累了很多顾客,从被撞伤一直都没法营业,导致顾客流失,我还要付房租,关门这几个月店里损失惨重,身体还饱受痛苦。我在这里呼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别光广告宣传做的那么好,在理赔时候也讲讲道理。
也请有爱心的网友帮忙转发解决这个问题,不胜感激!
中国平安吕爽
发表于 2019-12-10 11:43
2.2
售楼处
发表于 2019-12-10 11:46
2019-12-10
售楼处
发表于 2020-1-3 20:14
凉了
售楼部签约处
发表于 2020-1-3 23:51
顶
售楼部签约处
发表于 2020-1-4 10:40
是这样
售楼部签约处
发表于 2020-1-4 15:31
不错
售楼部签约处
发表于 2020-1-4 20:57
2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