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谁谁 发表于 2019-10-11 22:39

谁来管管西藏拉日铁路这座桩基短了两米的桥?

    10月10日18时10分许,江苏省无锡一高架桥发生垮塌事 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为此,桥梁安全质量问题再次引起了公 众的关注。
    无锡塌桥事 故,让人联想起远在几千里外的西 藏拉日铁路(拉 萨至日喀则)。该铁路一座共有八根桩基的大桥,其中居然有五根短了2米多。早在2015年12月2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就对此进行了曝 光,但至今近四年过去了,仍未见相关部门介入调 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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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根桩基有五根短了两米多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作为拉日铁路施工承包责任人的李泳,向兰州铁路监 督管理局进行实名举报,称由其施工的标段“桥孔桩”深度与设计相差2~4米,混凝土强度与设计相差太远,钢筋型号和数量都达不到设计要求。
    以迟雄普曲特大桥为例:迟雄普曲特大桥17-1#、18-23、18-5#三根桩的钢筋笼型号与设计图纸不符,图纸为D型桩(主筋为20根),施工员张嵘给劳务施工队的交底为B型桩(主筋为16根),导致以上三根桩基钢筋笼钢筋数量比设计减少了4根,既偷工减料达20%;由于交底的钢筋笼吊筋长度不足,导致18-1#(短桩2.03米)、18-2#(短桩2.06米)、18-4#(短桩2.21米)、18-5#(短桩2.06米)、18-8#(短桩2.03米)五根短桩;一座大桥的八根桩基中,有五根短了2米多,由此埋下了极其危险的安全隐患。
    据李泳称,作为拉日铁路TJ6标指挥部下属的第一作业队桥梁桩基施工承包责任人的他,于2011年6 月29日与中 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拉日铁路TJ6标指挥部签订<<新建拉 萨至日喀则铁路站前工程TJ6标段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的。2011年进场以来,先后施工了吉琼2#特大桥、迟雄普曲特大桥、恰桑1#大桥、恰桑2#、3#、4#、5#中桥、卡嘎沟1#、3#大桥、卡嘎沟2#、4#、5#中桥、灯古特大桥、天中1#桥、孜热河特大桥等桩基工程。
    针对李泳的举报,兰州铁路监 督管理局于2016年2月19日作出“兰铁工投告2016年001号”<<铁路工程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告知单>>,该<<告知单>>确认:
    “1.关于迟雄普曲特大桥17-1#、18-23、18-5#三根桩由于施工员张嵘技术交底错误,将钢筋笼型号施作错误,设计应为D型桩(主筋为20根),实际施工为B型桩(主筋为16根),三根桩主筋数量不足的事项,经调 查属实,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2.关于迟雄普曲特大桥18-1#、2#、4#、5#、8#桩由于技术交底时钢筋笼吊筋长度计算错误,导致18#墩5根桩出现约2m短桩情况的事项,经调 查属实,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奇怪的是,存在如此严重安全质量问题的桥梁,却能顺利通 过竣工验收,并于2014年8月16日正式通车运营。更诡异的是,历经数年的举报,却仍未见相关部门对此介入调 查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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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充当安全隐患的“保护伞”?
    此后的2017年8月,有记者来到拉日铁路迟雄普曲特大桥实地查看。在桥下现场,他们发现该桥的桥墩与竣工时是一个模样,没有半点整改的痕迹;关于其它隧道、护坡等质量问题,也同样不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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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实际上,拉日铁路除了“短桩”这一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外,还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问题一:国 家重点项目被私人挂靠中标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质量问题呢?原来,该项目是由四川商人赵旭强、杨平通 过关系,借用中 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资质中标,中标后该标段所辖的隧道、桥梁、路基等全部工程由赵、杨二人负责分配,葛洲坝集 团只是负责监 管施工过程和收取2%的挂靠管理费,一切事务均由赵、杨二人说了算,就连葛洲坝集 团的项目指挥部几乎成了摆设。
    那么赵旭强和杨平又是什么人呢?
    公开资料表明,赵旭强为四川成都人,为西 藏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注册号:5400002000964)的法人代 表。在拉日铁路施工过程中,葛洲坝集 团基础工程公 司第六工程处驻拉 萨财务处就设在双龙公 司内。
    该财务处的负责人是赵旭强的同学杨 志杰,因此该财务处实际上是由赵旭强控 制。
    而赵旭强的合作伙伴杨平,是四川眉山人,为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注册号:511402000013144)、和四川圣蓝投资有限公 司(注册号:511400000017155)的法定代 表人。这两个公 司在拉日铁路的施工过程中,对“走黑账”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负责采购的是杨平的弟 弟杨 刚。杨 刚的公开身份为拉日铁路TJ6标段项目物资部副部 长,所有材料的确定、单价均由其说了算;葛洲坝公 司派驻的物资部部 长是虚职,什么事都管不了。
    杨平的另一得力干 将,是其妹 夫王仕良,负责项目所有的征 地拆 迁补偿。因此,赵、杨二人才是这个造价达18.6亿的TJ6标段的真正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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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工程回扣15%、工程款落入个人腰包
    一份以杨平为甲方、王良武为乙方的<<隧道补充合同>>表明,甲方杨平将拉日铁路TJ6标段圣殿山隧道转包给乙方王良武施工,而甲方提走工程总造价的15%作为“管理费”;如造成乙方亏损,甲方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这15%的回扣甲方是一定要拿走的,但作为实际施工队的乙方,是否存在亏损则与甲方无关。为此,如果乙方要保证自己不亏损,就不得不采取偷工减料的手段来弥补这15%的回扣损失,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
    总造价为18.6亿 元的拉日铁路TJ6标段,回扣被拿走了15%,仅用85%的中标款来施工100%的工程量,以致出现现在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也不足为奇了!
    另外,该项目的大量工程款落入个人腰包。拉日铁路业主青藏铁路公 司,将工程款支付给中 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拉日铁路指挥部后,挂靠中标人杨平、赵旭强以工程机械租赁为名义,每月从指挥部将数百万工程款转到江西永新县融胜机械租赁有限公 司、永胜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 司、吉水县建筑总公 司、余干县鸿运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以及四川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然后又从上述五家公 司将工程款转入杨平的个人银 行户头(农行眉山分行三苏路分理处,账号:622849409XXXX237012)。据称,仅转入杨平个人银 行账户的工程款,就达1.6个亿。
    问题三:设计为10cm厚的水泥只做2cm
    据了解,拉日铁路TJ6标段纳钟山3#隧道进口处,在塌方处理后的边坡喷 射混凝土厚度仍然是2~3厘米,与设计的10cm相差甚远,且每个洞 口边坡都这样施工。
    隧道洞 口设计30米超前大管棚,但实际施工中大管棚的长度只有几米,且大管棚的数量远远少于设计量(每个洞 口边坡都这样施工),由此造成纳钟山3#隧道进口在施工中洞 口严重塌方。
    按规定,设计钢筋的间距应当在15—20厘米;但实际施工中却被偷工减料至30多厘米;隧道内施工用的中空锚杆设计长度应为3米,而实际施工时却被缩减为50厘米。
    问题四:4公里隧道钢筋被偷300吨
    据中 国葛洲坝集 团拉日铁路TJ6标项目部所管辖的隧道劳务施工队施工 人员举报称,他们自2010年12月份进场施工,亲眼目睹了葛洲坝拉日铁路TJ6标指挥部勾结监理、指使劳务施工队偷工减料的整个过程,具体被举报的其中一部分为萝桑村隧道(DK2О8+869~DK210+740)、纳钟山1#隧道(DK211+168~DK211+833)、纳钟山2#隧道(DK212+360~DK212+818)、纳钟山3#隧道(DK213+461~DK213+689)、圣殿山隧道(DK184+270~DK185+391)工程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据隧道工程施工队王龙华副队长介绍,隧道洞 口往里100米后偷工减料严重,二衬钢筋60%为非标,按设计要用九泉钢铁厂生产的高标准钢材,结果却被换成宁夏小型钢铁厂的产品。
    另外,隧道的小导管偷工减料严重,有些直接就被省掉了,锚杆的用量也只有30%左右。
    这些因偷工减料被“省”下来的钢材,都被承包者给卖掉了。据称,隧道施工承包人王良武的兄长王良文卖得最多,其中一次就因卖钢筋得了400多万元。
    王良武施工的萝桑村、圣殿山、纳钟山(1、2、3号)五条总长度为4公里多的隧道,每公里被偷卖钢筋100吨左右,被卖钢筋的总量至少在300吨以上。
    问题五:伪 造公 司印章骗取工程款
    据称,由于造价达18.6亿 元的拉日铁路TJ6标段,是由赵旭强、杨平挂靠央企中 国葛洲坝集 团公 司中标,赵、杨二人要把葛洲坝驻拉日铁路工程项目指挥部的资金套出来,就必须以其他公 司的名义走账。因此,他们走账选择了江西吉水县建筑总公 司等企业。
    但在现实中又遇到了难题,每次走账,项目指挥部都必须要吉水县建筑总公 司盖章确认,而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江西吉水县建筑总公 司,又不可能揣着一枚公章三天两头往西 藏跑。于是,赵、杨二人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伪 造了 “吉水县建筑总公 司”的公 司印章;在每次需要盖章时,他们便指使经办人杨家健带上伪 造的印章到指挥部进行签字确认。
    他们除了伪 造吉水县建筑总公 司的公 司印章外,还伪 造了江西余干县鸿运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的印章。平时,这些印章放在由赵、杨二人控 制的“私人财务部”保管,要用的时候才拿出来。关于用这些假印章所签署过的文件,在业主方的拉日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的档 案里都能查到。
    拉日铁路以上诸多问题,在屡遭媒体曝 光数年来,均未得到处理,究竟谁在为安全隐患充当“保护人”?
    无锡的那座桥已经垮塌了,那谁来管管拉日铁路这座问题多多的桥呢?(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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