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奶狗 发表于 2019-6-18 08:09

法院违法裁决执行,申请国家赔偿14年无人管!

本人郭建华,系湖北省枣阳市七方镇七方社区居委会南组人,生于1966年8月14日,联系方式13871722090。我所陈诉的情况是,原湖北省枣阳市七方人民法庭庭长陈晓冰、书记员肖辉办理假证、违法违纪办案,枣阳市人民法院非法扣押我的三台粮食加工生产设备。枣阳市七方人民法庭在1999年7月12日开庭审理我与徐长青借款一案时,审判员陈晓冰没有参加开庭审理,只有书记员肖辉一人自审自记,并且书记员肖辉还在执行财产通知书上模仿我的笔迹签字,此后徐长青又非法私自变卖我的三台粮食加工生产设备。我所反映的这些情况已多次向枣阳市法院、市纪检委、市政法委、市人大反映过,他们也都分别作了调查,调查的结果均证明我反映的情况属实,可是却没有给我解决问题。随后,我又向襄樊市(现为襄阳市,下同)信访局反映过。我于2005年8月将枣阳市人民法院起诉到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国家对我的财产损失及误工损失进行赔偿,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于2005年9月6日立案审查后认为我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然而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在给我解决赔偿时不给我解决误工损失,我于2006年12月又将枣阳市人民法院上诉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于2006年12月立案到现在一直拖延不予解决,我曾多次打电话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027-87220129),值班室的负责人接到电话后让我安心等待,或者以办案人员外出为由进行敷衍。当初承办我的案子的负责人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的李志辉(现职可能已有调整)。我于2007年多次在湖北省信访局反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接待我以后说我的案子不是他负责的,所以就没有给我解决。湖北省政法委的领导接待我以后连续三次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下批示,要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及时解决我的案子。可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在接到省政法委领导下的指示后依然置若罔闻,到现在还是没有解决我的案子。我多次去湖北省高院找他们,可是去了多次也见不到办案的人。我于2008年11月还向湖北省人大办公厅反映过,可是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回应,至今案子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我的案子已拖延长达18年多(从2000年5月17日至今),我家的经济十分困难,妻子患病没有钱治疗,欠大量外债,要债的人经常到我家里打骂,造成我家没有一天的安生日子。我的案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已经拖延长达13年多至今尚未解决。我又多次在省长信箱反映过此事,最终的回复意见却经常是“案件已转交到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中,请耐心等待!”令人费解的是,我的案件已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且在枣阳市和襄樊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所有诉讼程序均已走完,为何省长信箱的回复意见却又将案子转交到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我又在省长信箱进行反映,得到的答复却是“希望襄阳市及枣阳市两级法院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动员,劝其息诉罢访。”难不成法院自己办的错案还要让受害人予以让步妥协吗?zong书记讲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在他们看来就是一句空话吗?当事人所有证据在手,又不是诽谤诬告,岂有此理!难道就因为我是民,对方是官,而且是政法系统执法的官吗?中国的法治社会难道仅仅是一句空话吗?去年年底爆出的陕西矿权及案卷丢失案也是经知名人士爆出后才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是不是我的冤屈也要走这么多弯路?现任枣阳市人民法院杨明院长自上任后了解我的案情后多次表示要亲自过来为我解决案子,但却老是以开会为由进行拖延,再要么安排其他院领导前来,结果就是其他院领导无法拍板,得回去向杨院长汇报,如此反复已多次!案子至今仍在拖延,上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至枣阳市人民法院,均未采取实质行动为我解决问题……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办案,办理假证,非法扣押群众财产,群众依法申诉请求赔偿,案件拖延长达近20年,当事人合理诉讼却遭上级法院无故的一再拖延,群众的利益谁来维护?难道法制社会仅仅只是一句空话???群众利益是党和国家的核心利益难道只是一句口号???执法机关如此执法,群众利益严重受损,法制社会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恳请各位贴友将此贴扩散开来,我就不信中国这么大就没有一个人出来管!倘若被某媒体发现然后进行曝光,那就太好了,见不得光的丑事总有一天要晾在光天化日之下,到时候看那些平日里宣扬法治社会的人情何以堪!你只需要动动鼠标,花费你几秒钟的时间,就有可能给郭建华一家带来一点希望!谢谢,求扩散!

个奶狗 发表于 2019-6-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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