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无效“迪时妮”商标?注册了4000多件商标仍被钻空子
一提到迪士尼公司,你会想到什么?米老鼠、唐老鸭、狮子王、迪士尼电影、授权衍生品、迪士尼乐园……迪士尼公司自1926年创立以来,经过不断的发展创新,其业务由当初的二次元动画逐渐扩展到主题公园、电视、网络以及其他娱乐等多个领域,成就了一个“巨无霸”的商业帝国,成为了全球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强》揭晓,迪士尼排名第23位。作为一个超级IP,迪士尼公司的版权保护可谓教科书级别的存在。迪士尼公司素有“版权狂魔”的称号,在维护版权的事情上,从不含糊,甚至有人调侃迪士尼有“版权癌”。
除了重视版权保护,迪士尼公司在商标保护上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中国商标查询网信息显示,截止目前,迪士尼公司共申请注册了4477件商标,包括“DISNEYLAND”、“米老鼠”、“MICKEY MOUSE”、“DONALD DUCK”、“唐老鸭”、“迪斯尼”、“迪士尼”、“明尼老鼠”、“华特迪士尼”、“BROTHER BEAR”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目前大部分已注册成功,其中“米老鼠”为全类别注册。然而百密终有一疏!迪士尼公司如此疯狂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IP,也难免不会被“钻空子”。近期得到消息,迪士尼公司就向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一枚“迪时妮”商标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这又是怎么回事?
商标局官网显示,涉案商标的注册号为第21860673号,这枚“迪时妮”商标由潘某于2016年11月10日提出申请注册并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审核注册成功,被核定使用在内衣; 服装; 裤子; 羽绒服装; 紧腿裤(裤子); 成品衣; 围巾; 袜; 鞋(脚上的穿着物); 靴等25类商标上。2018年1月25日,迪士尼公司针对涉案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审理作为裁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并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予无效宣告。
目前,第21860673号“迪时妮”商标注册人尚未针对此案件作出回应,是否会提起行政诉讼也无法得知。
商标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品牌标识,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也体现着相应的文化内涵。小编提醒各位经营者给商标起名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商标法》有关规定,切莫有山寨模仿心理,注意避让知名企业/品牌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