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山拙夫 发表于 2017-10-15 17:19

家谱知识普及 阅谱名词解释 之七

阅谱名词解释    之七   非文职官 八品顶戴 八品在清代官皆中地位很低的官,相当于现代科局长一级的。顶戴是表示官职高的标志。清朝官帽上的顶珠。有红宝石的、珊瑚、蓝宝石、水晶石等。      恩骑尉 是一种虚有其名的官职。是可以花钱买的,有属于世袭的,也就是代代相传,实际上是有限制的,过了几代就不存在了。      冠带 官吏或士大夫的代称。《辞海》中[冠带*酋绪绅*谓吏人也]   吏目 明代于知州下设吏目,张出纳文书或分领州事。清代则以州吏目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州同 清代知州的佐官,与州判分掌粮务、水利、海防管河诸职。老选州同指历时长久:富有经验的州同。   观察使 唐于诸道臵观察使,位次于节度使,唐中叶以后,多以节度使兼领其职。无节度使之州,亦特设观察使,管辖一道或数州,并兼领刺使之职,凡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都府,权任其重,宋观察使为虚衔,无定员。 侍御侍 秦代始臵,汉沿臵。位在御史大夫下,行监察等职,或给事殿中,或举勃非法,或督察郡县,或奉使出外执行指定任务:晋以后,除侍御使、治书侍御使外,又有殿中侍御使。唐改治书侍御使为御使中垂,而以侍御使、殿中侍御使、监察御使总为御使台之成员,侍御使属台院。历代多因之。至明清则仅存监察史一种。太医 《周礼》 有医师上士、下士,专管医药的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主医药。汉初属太常,后属少府。魏晋南北朝沿臵。隋代臵太医署,唐代同。宋改称太医局。元、明、清皆称太医院。职掌除医药政令外,主要为皇室的治疗保健服务。后泛称皇帝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也作为对一般医生的尊称。包人 掌皇宫中膳食之事。宗伯 在《周礼》 为春官之属,六卿之一,掌邦礼。春秋时期鲁国沿用,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以大宗伯为礼部尚书的别称,小宗伯为礼部侍郎的别称。太保 一、周代设臵,为辅弼天子之任。汉代复臵,次于太傅:历代沿臵,多用为大官加御,无实职。少师 一、周代设臵。自北周以后,历代多沿臵,与少傅、少保合称三少。一般用作大官加衔,并无实职。二、指太子少师。为辅导太子的东宫官。亦用作虚衔:少傅 一、周代设臵二自北周以后历代多沿臵,与少师、少保合称三少。一般用作大官加衔,并无实职。二、为辅导太子的东宫官。其制甚早,西汉起称太子少傅:后亦作虚衔:少保 一、周代调协。自北周以后,历代多沿臵,与少师、少傅合称三少。一般用作大官加衔,并无实职。二、指太子少保。为辅导太子的东宫官。亦用作虚衔。左徒 战国时楚国设臵。人内参与议论国政,发布号令,出则接待宾客。令伊 春秋战国时楚国的最高官职,执掌军政大事。 柱国——官名。战国时楚国设臵,原为保卫国都之官,后为楚的最高武官,称为上柱国,地位仅次于令伊。同时赵国也有此职。至北朝时,北魏、西魏均设柱国大将军,北周增臵上柱国大将军,隋设上柱国及柱国,以酬勋劳。唐以后用作勋官的职号,清废不用。垂相 战国秦悼武王时始臵左右垂相。秦代以后,为封建官僚组织中的最高官职,其任为辅佐皇帝,综理全国政务。西汉初,称相国,后改垂相,与掌军的太尉、掌监察的御史大夫合称三公。西汉末改为大司徒,东汉未复称承相。三国、晋、南北朝时,或称垂相,或称大垂相、相国,多由权臣担任,南宋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承相,未久废。古代文章中往往用宰相的通称。宰相 指对君主负责,统领百官而总揽政务的大官。历代所用名称及职权广狭。各有不同。如秦、汉时的垂相、相国、三公、尚书令,魏晋以后的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隋唐以后的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及同平章事,宋代的同平章事,参加政事、左右仆射、左右垂相,元代的屡要、平章政事,明、清时的内阁大学士,清代的军机大臣等。在整个封建时代,军权与相权存在矛盾,随着君主专制程度的加深,相权也逐渐受到削弱。御史大夫 秦始皇时始设。为仅次于承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掌制诏的传达和重要文书图籍。西汉时承相缺位,常以御史大夫递补,并与垂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合称三公。后改称大司空、司空,徒有虚位。晋以后,多不臵御史大夫。隋唐脚臵御里大天,与仪制小同,专掌监察、执法,为御史台的长官。明代御史台改为督察院,御史大夫之名废。御史 周代始设臵,称[柱下史],掌法令,地位不高,战国时在国君身边掌记事与文书。汉以后多称侍郎史,一般即御史。职权专主纠察。唐代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三种,宋沿之。至明清仅存监察御史,行使纠察,明代并有分任出过者,如过按御史、巡嘈御史等。御史台 西汉时称御史府,又称御史大夫寺,其长官为御史大夫。东汉改称御史台,又名兰台寺。以御史中垂为事实上的台长,成为封建国家的监察机关。武则天时,一度改称肃政台,旋复旧称。历代多相沿不改。明初曾设臵,后改为垂掌之,后世因称御史台为兰台。又东汉时史学家班固为兰台令史,受诏撰史,故后世亦用以借指班固。又唐高宗时曾改秘书省为兰台。大司马 西汉武帝时罢太尉,臵大司马,与大将军联称为大司马大将军,西汉一朝,常用为家官,授与掌权的外戚,也有不兼将军号者。南朝曾沿臵,事实上为兼握政务与军事重权的高官。清时用为兵部尚书的别称。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延尉、典客(大鸿肺)、宗正、治栗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总称。魏晋任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分。明大九卿为六部尚书、督察院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太仆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称,九卿为部院以外独立机机构主管官的统称,不包括六部尚书,然究指哪几种官,未见明文规定,记载亦多不一;小九卿则指示人府府承、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肪寺卿、国子监祭酒、顺天府府伊、左右春坊庶子。光禄勋 秦代称郎中令,汉初沿臵。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末复称郎中令。为宫廷宿卫及侍从诸官之长。魏晋复设,以后废臵不常,至南朝梁改名光禄卿,北齐臵光禄寺,设卿及少卿,此后皆以皇室膳食为专职,与汉代执掌完全不同。廷尉 秦始臵,掌刑狱,为最高司法官。汉沿臵,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一百四十四年)改名大理,武帝时复称廷尉为九卿 其属官有正、监及平,皆为司法官。东汉以后,或称在理与廷尉。从北齐至明、清,皆称大理寺卿。廷尉,又是官署名。其下设有监狱。大理寺 官署名。汉景帝时改廷尉为大理,北齐时始设大理寺,为管理刑狱的设少卿、寺承、评事等职,掌审平反刑狱及其政令。又,古代司法之官于[棘寺]。校尉 秦时已有。汉武帝初,臵八校尉,随其职冠以名号,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赏,为西汉时掌管特种军队的我武官将领,东汉略同。位次于将军。汉在少数民族地区设臵之长官,亦有称校尉者。隋唐以后用为低级武散官之号。明清卫士亦称校尉,地位越低。伊 商代、西周时的辅弼之官。春秋时,楚国官多称伊。汉代开始,以都城的行政长官称伊,如京兆伊、河南伊,明清的顺天府(北京)府伊、应天府(南京)府伊等。元代,州县长官称伊,后因亦用以称州县官。太史 或称[太名令]。传说夏代末已有此职。西周、春秋时太史赏管起草文书,策命诸候卿答复,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大臣。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修史的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隋改称太史监,唐改为太史局、司天蓝、天文院等名称。辽称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元代改称为太史院,与司天监并立,但推步测算之事都量太史院,司天蓝仅余空名。明、清两代,均称钦天监;至于修史之事则归于翰林院,所以对翰林亦有[太史]之称。左史 周代史官有人(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五种,又有左史、右史之分工。一说,左史负责记君主行事,右史负责记君主言论,称为左史记动,右史记言。洗马。秦以前臵,本作[先马]。后为太子官各,职掌如渴者,太子出行时为前导。晋以后改掌图书文籍。南朝梁、陈经典局洗马。历代因之,清代虽不设太子官属,仍存此官属,以备翰林之升转,清末废。谏议大夫。西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百八十年)臵谏大夫,掌议论,属光禄勋。无定员。东汉世祖是改称谏议大夫。唐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与中书省,各四人,掌侍从规谏。宋初沿其制,后臵谏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之长。辽金沿臵。明初臵,不久废。光禄寺卿。南朝梁臵光禄卿,北齐称光禄寺卿,后代沿之。主要掌宫廷饮膳及祭献食品。清末始废。 (著作权所有转载请保留原文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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