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30万元。公开表显示,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对其罚款30万元。
时任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传侠对江苏邳州陇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对其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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