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教育局发来一封信,事关校外培训!
致校外培训从业者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负担过重、家长“教育焦虑”严重、家庭教育负担沉重等问题的有力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巩固我市前期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在2023寒假开始之际,我们制定了《致校外培训从业者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提醒家长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教育生态。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示
一、规范培训行为。寒假期间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严禁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二、规范宣传引导。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三、规范办学资质。不得擅自改变机构名称、办学内容、办学地点、法人、举办者和许可范围,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证照,不得擅自增设教学点或分校。四、规范信息公示。培训机构要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师资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培训时间等在机构网站、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五、规范价格标准。坚持培训公益属性,严格执行培训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收费,不得恶意涨价、捆绑消费。六、规范收费管理。要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主动开具正规发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收费必须通过监管平台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不得私下交易存入机构其他账户。七、规范从业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要进行资格把关和准入查询。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八、规范培训材料。定期开展校外培训材料自查,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按通过鉴定的材料内容开展培训。九、规范营销行为。坚决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捆绑销售、打包销售等营销方式欺诈家长,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十、规范落实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全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加强疫情防控,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十一、规范疫情防护。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时关注从业人员和参培学员的身心健康,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密切关注“阳康”后的个人健康情况,适度安排课程和运动。
对学生家长的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育人观念。实施“双减”政策并不意味着降低学生的学习质量,而是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科学的教育观应该是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长时间过重的学习负担也会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应尊重孩子兴趣爱好,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理性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一是远离非法违规学科类培训。目前我市范围内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注销或转型,已不存在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宣传或开展学科类培训均为违规行为。请家长们自觉远离以托管、家教、咨询及“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参加培训一定要选择具有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全国校教师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查询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请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黑机构”,避免出现人身安全、培训质量、暴力欺凌、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三、关注机构公示信息。务必关注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人员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四、务必签订培训合同。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认真研读合同条款,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五、正规平台进行缴费。请勿盲目签约和缴费。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保障资金安全,索要正规发票,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不要账外缴费,避免财产损失。要索取正规发票,不要接受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凡未按照要求选择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或未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理性选择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时长,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要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助力孩子健康成长。七、慎防机构虚假诱导。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名义的虚假诱导,以免经济受损。八、合法渠道解决纠纷。请家长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手续。遇到纠纷,可以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联系主管或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九、关注孩子培训安全。为孩子选择安全设施齐备的培训机构,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范暴力欺凌。在单独培训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人身侵犯。十、注重孩子全方面发展。积极参加学校课后延时拓展课程,加强家校沟通,有的放矢地开展家校联动教育,及时反馈您的建议、意见,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让学校、家庭和社会同心、同向、同力,协同发展。十一、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请各位家长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关心孩子身心健康,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在公众场合坚持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不参加学科类培训,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时,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密切关注阳康后的个人健康情况,适度安排课程和运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十二、共同监督培训行为。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积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6626232;市科技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66685808;市文体广旅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6261206;市市场监管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69893600。让我们共同携手,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学习的大环境,将孩子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邳州市“双减”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1月12日来源| 邳州教育 补课机构与教育局真接关系 尖子生都是补出来的 情胜 发表于 2023-1-13 10:33
尖子生都是补出来的
真正的尖子生没有一个是补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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